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诗词标签

报社中层涉贪污受审自称和报社是承包关系2020年

2020-01-25 01:57:57

报社中层涉贪污受审 自称和报社是“承包关系”

因将他人给予报社刊登“软文广告”的42.5万元钱据为己有,一审法院以犯贪污罪,判处原消费社总编室主任顾某有期徒刑十年。顾某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今日上午,二中院开庭审理该案,庭审中,顾某坚持认为一审法庭没有查清顾某与报社的承包关系。

在辩护律师提问被告人过程中,被告诉称消费一直存在版面费等收入可以跨年度上缴的“潜规则”。其在2013年底未向报社上缴广告收入费符合报社“潜规则”。并且消费曾经受过两次行政处罚。

本案北京市二中院采用对外公开直播的庭审方式。经辩护律师要求,当庭播放了辩护律师与消费原经营办主任吴某的通话录音。通话录音显示消费在2000期间确实存在报社与采编人员的承包关系。

39岁的顾某大学本科文化,2012年年初至被抓,担任消费社专题部主任(正处级),2013年1月至被抓,兼任总编室主任。因涉嫌贪污罪,顾某于2014年1月6日被羁押,同年1月21日被逮捕。

报社核算给顾某的量化考核指标是30万元,即顾某负责报社专题部后每年需向单位交30万元。顾某说,他的量化考核指标通过三部分来完成,即硬广告收入、理事会赞助和行业定向宣传费(就是通常所说的软文广告收入)。

按照单位规定,只要完成了指标任务,报社会根据超过部分28%的比例给顾某提成。顾某说,这个提成费用叫做组稿费,包括了其拉软文广告产生的交通费、餐费以及给客户的回扣等。

顾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隋某夫妇,双方进行了软文广告合作。每次都是隋某夫妇将联系的软文广告类信息发给顾某,顾某再将这些信息发到报纸板块上,然后隋某夫妇向社里支付相应的费用。

小儿肠痉挛腹痛典型症状
儿童止咳药用药安全吗
左侧颈动脉粥样斑块形成
希爱力能常吃么
哪些方法活血止痛
推荐阅读
图文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