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诗人故事

银川市鼓励社会力量兴造生态公益林.容易

2021-03-30 18:37:06

银川市鼓励社会力量兴造生态公益林

东部、南部郊区一些低洼路段能见度将小于1公里 11月1日,从银川市获悉,为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鼓励社会力量兴造生态公益林,维护生态公益林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该市制定出台了《银川市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生态公益林补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生态公益林补偿是指除国家和自治区政府拨付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之外,由市财政和县(市)区财政给予的补偿。《办法》规定,申报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生态公益林用地必须符合《银川市空间规划(多规合一)》《银川市城市总体规划(年)》及相关规划,在确定的生产防护绿地、银西防护林项目区、郊野公园、林地、宜林地、荒地等区域内实施的具有公益性的生态林业建设,且土地权属清晰,具有合法的土地经营(承包、租赁、流转)手续,无法律纠纷和矛盾;生态公益林集中连片面积在5000亩以上(含林区通道两侧),建成年限满5年,阔叶乔木胸径大于或等于10厘米,针叶乔木冠幅大于1.5米、高度2米以上。申报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企业及社会组织需要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生态公益林土地使用证明、建设情况自查报告(含设计及竣工图纸、投资决算、设施、设备、树木花草成活、保存率情况调查表等);个人申报需提交身份证、土地使用证明、建设情况自查报告(含设计及竣工图纸、投资决算、设施、设备、树木花草成活、保存率情况调查表等)。提交材料后,由市辖区林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向市林业局上报,市林业局对上报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部门参照相关文件进行验收。县(市)林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审核材料及验收结果向市林业局报备。经验收合格的生态公益林,按500元/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对补偿资金进行核定。《办法》规定,对提供虚假数据、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偿资金的,一经发现,追回补偿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怎样判断宝宝得了手足口病
佳木斯牛皮癣哪好
拉萨治疗早泄哪家好
推荐阅读
图文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