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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2500万西单商场5家外埠门店4家亏2020年

2020-01-27 02:50:41

于龙:超载车主“喝农药”背后是法盲问题

11月24日310国道河南省民权县罗庄超限检测站,超载货车车主张高兴夫妻二人因不满超载处罚喝农药自杀,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与讨论。 有的人一听是因为“处罚”而引发的自杀,就同情心泛滥,直接扣上了“刁难执法”等帽子。而笔者认为,这起悲剧的酿成,最核心的原因就在于全民懂法尚存在不足。 车主夫妇选择以“自杀式”报复方式来解决问题,其实是对自己和家庭的不负,更是对法律的无知,缺少自我保护意识。对于检测站给出的3万元罚款并卸货的处罚决定,如果车主认为不合理,自己无法接受,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向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并将自身难处逐一说明,由上级机关进行裁定。如果是检测站的工作人员有心“刁难”,那么,总还有机会由上级机关来进行复议,并不是所有机关工作人员都是为了“刁难”群众而工作,事情远没有到了需要死亡来解决的程度。如果车主将自身实际情况给处理机关说明,共同想办法减少损失,事情未必没有一个更为圆满的解决。 此事引起的社会舆论导向,也是对法律法规的不尊重。在事情发生后,络上立即掀起了一阵“声讨”,很多民都将矛头指向了当地执法部门,认为是执法部门存在“以法促收”、不够人性化问题。执法部门对货车作出罚款、卸货的处理决定,是按照有关规定,为了社会安全而作出的决定,并且是对货车车主和社会负责的,避免更为严重的交通事故的发生。所谓的“人性化”执法,必须要在合法合规的范围以内,而车主要求的不卸货显然已经超过了这个范围。因此,执法机关的态度是正确的、负责专业操守的。民在讨论时,也应在了解事情真相的前提下,尊重法律法规要求,理性讨论。 此事也给社会大众一个警示,遇事要冷静,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主动学法、懂法、用法,不要用愚昧无知的方式解决问题,这样只会是自我伤害,最后得不偿失。 作者:于龙

:魏霭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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